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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以下簡稱“《通知》”)、《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以下簡稱“《操作指引》”)要求,我行于2022年12月1日起集中上收轄內網點的函證業務(包括南京同城各網點及揚州、鎮江2家分行各網點),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業務范圍
函證業務指注冊會計師在獲取我行客戶的授權后,以函件方式向我行發送詢證函,我行針對收到的詢證函,查詢、核對相關信息并提供書面回函的業務。函證范圍及要求應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關規定。
二、受理機構
函證業務回函及郵寄由我行總行運營管理部資金結算中心統一處理?;貜秃C由我行統一加蓋函證業務專用章。
受理部門:紫金農商銀行運營管理部資金結算中心
詳細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381號4樓運營管理部資金結算中心
收件人:紫金農商銀行函證業務
聯系電話:025-88866560
三、受理方式及回函方式
1.我行接受會計師事務所郵寄和現場跟函兩種函證方式。如為現場跟函,會計師事務所經辦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及發函機構出具的介紹信或授權書至本行現場辦理函證業務。
2.以郵寄方式發出的詢證函,會計師事務所經辦人員可現場領取回函,領取人原則上與詢證函上列示的聯系人保持一致;以現場跟函方式發出的詢證函,本行現場辦理后可將回函直接交付至會計師事務所經辦人員,或直接郵寄至詢證函中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收件人,會計師事務所經辦人員原則上與詢證函上所列示的聯系人保持一致。
3.發函機構須采用《銀行詢證函(格式二)》或《驗資業務銀行詢證函》。我行受理《銀行詢證函(格式二)》的查詢范圍為詢證函中指定的繳費賬戶所歸屬客戶(即被審計單位)在我行歷史業務數據。
4.銀行詢證函中的函件收件人,為本行全稱或規范化簡稱。本行全稱: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規范化簡稱:紫金農商銀行。
5.銀行詢證函應加蓋委托單位公章、預留印鑒章及騎縫章。如遇賬戶注銷等特殊情況,請具體咨詢我行受理機構并配合我行提供相關資料。
四、收費標準
銀行詢證函業務服務收費按照我行公示的服務價格公示表執行。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時以我行最新公告的服務價格為準。
五、服務與投訴咨詢
1.對于不符合《通知》、《操作指引》及我行公示的銀行詢證函受理要求的來函,我行將拒絕回函。
2.委托單位對回函有疑慮或回函內容不完整的,遇有回函不及時、收費或其他服務問題,可向經辦機構反映。
聯系電話如下:
官方服務熱線:96008
業務部門電話:025-88866859
本公告內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特此公告!
感謝您對紫金農商銀行的支持與理解!
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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